东方装饰纪检监督举报

东方装饰纪检监督举报

 

    一、东方装饰纪检监督举报信访举报受理方式

    1.通信、来访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2028号中建幸福大厦

    东方装饰纪委 邮编:200122

    2.电子邮箱:dfzsjw@cscec.com

    3.举报电话:021-51829020

    二、信访举报受理范围

    1.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
    2.对监察对象(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,下同)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
    3.其他应当由纪委受理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
    三、信访举报不予受理范围

    1.对反映的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。

    2.依照有关规定,属于其他机构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。

    以上不予受理的检举控告,通过来信反映的应将及时转有关机构或者单位处理;通过来访、来电、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反映的,将告知检举控告人依规依纪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。

    3.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。

    四、注意事项

    1.根据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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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2.公司纪委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